一、培训性质与目的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是党的组织对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员入党前进行培养教育的必备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和促进其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以提高他们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通过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有利于培训当代大学生在入校或在校期间树立远大的政治理想和目标,以带领广大学生更自觉地学习党章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培养壮大学生骨干队伍,为充实党的组织选拔和储备大量的后备队伍。
二、培训对象
凡向党的组织提出入党书面申请,并经过班级团支部民主选出、团总支推荐、党支部推荐、选送者都可入党校学习。
三、推荐、选送学员原则和程序
1、在新生入校后,由各班主任就大学生入党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并积极选拔和推荐;
2、申请加入党组织,是严肃认真的政治使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按照自愿申请、组织推荐、择优选拔、分期分批的原则选送。推荐选送程序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在征求班团支部、系团总支、辅导员以及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推荐的程序逐级推荐审批,最终结果报系党总支审批,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关大群众的监督指导。
四、培训内容
以《党章》为基本内容,结合党课辅助教材,围绕着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组织授课。
五、培训方式
1、由系主管学生党务工作的辅导员制定党课培训计划书,报系党总支批准后,按照培训计划明确授课内容、授课人、考核办法、学习考勤后统一进行。
2、培训以课堂授课为主,实行授课、自学、作业、讨论、社会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核发“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
4、接受正规党课培训,是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加入大组织的必要程序和必备条件之一,没有接受统一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学生不得吸纳为入党积极分子。
六、培训管理
1、根据实际,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工作,由各党支部根据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情况来确定,报主管学生党务工作的辅导员后进行汇总。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由主管学生党务工作的辅导员具体负责。
七、培训时间
根据教学系部工作实际,结合学生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每年10月份开展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时间为10月份第二周。具体由主管学生党务工作的辅导员进行统一协调安排,并确定具体时间,各学生党支部书记予以配合。
八、培训管理人员职责
培训班班主任由辅导员老师担任,在班子中设立学习小组,小组长根据擦家培训学员的情况,由辅导员根据专业班级指定。
(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1、组织学员参加各次课程学习活动并考勤。
2、组织批改学员作业。
3、指导并检查小组集体讨论和小组开展的意义活动。
4、全面考核学员,填写发放结业证书。
5、其他相关事宜。
(二)小组长职责
1、协助班主任作好考勤、学员平时成绩评定等工作。
2、组织小组开展好一次讨论、一次有意义的活动、收交学习心得体会。
3、协助班主任作好其他组织工作。
九、培训学习纪律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不迟到、早退,确有特殊原因须本人提前亲自向班主任做书面请假。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为旷课一次。每次课前主动去组长处签到,不得代签。小组有意义活动和小组讨论做上课对待。
2、理论课学习均须有课堂笔记。
3、论文抄袭者双方均记0分,大量抄书或网上下载者记0分。
4、学员成绩考核包括集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各50分),平时成绩包括:考勤(20分)、课堂笔记(10分)、心得体会(20分)
5、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考试:缺勤两次及其以上者;无课堂笔记两次或以上者;培训期间受校纪校规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
十、其他方面
对本制度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和要求,届时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研究确定。